各位教师:
由于疫情影响,今年申报教授和副教授职务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,具体材料要求如下。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9月14日前上交人事处(纸质版交到明华楼543👩🏻🍼,电子文件包发送到邮箱:355185732@qq.com)👨🚒。
一🐅🏄♂️、申报人电子材料文件包:
命名格式:正高/副高+学校全称+一级学科代码+姓名
示例:正高+学校全称+0202+姓名
一级学科代码请按照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》(201804)填写🏄♀️。
1.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》PDF
2.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》PDF
3.《高级职务评审送审材料一览表》
4. 成果材料
(1)成果命名格式
示例:01主送1、02主送2🧑🏽💻🧞♀️、03主送3、04报送1🕑、05报送2
(2)主送👫🏼、报送成果排序应与《登记表》一致👗。
(3)主送成果排序应与《评议表》代表作1-3一致。
二🙌🏽、纸质版材料要求🫒:
1.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》一式5份,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》一式5份
2.《一览表》和《登记表》中“特殊情况”一栏,请填写连续申报👩🏽🏭、上一次申报年份、转评、破格、公共课老师等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😧。
3. 共5套材料🪔,每套材料请用档案袋封装,并分别贴上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》。《登记表》中,申报正高限填成果7项,申报副高限填成果5项👩👩👧👧,其余成果可以在备注栏列出,不需提交材料。
4. 破格申报者,需在达到正常申报成果要求基础上,另外再提供2项符合要求的成果。
5. 连续申报者🎒,主送中应有1项符合要求的新成果。该新成果为上一次申报递交成果之后、本次学校收取材料截止日期前新增的成果。
6. 非首次申报者,需填写上一次申报年份🤞🏼。
7. 列入《登记表》主送📂、报送的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,未列入《登记表》主送🤴🏻、报送的成果请勿提供。
8. 如成果为中文论文♐️,应一并提交本人承担部分、期刊封面🙆🏽♂️、封底和目录🌞,并在目录上标出论文标题🙍🏻。论文应已在期刊正式发表🔎,收稿通知视为无效。
9. 如成果为专著、教材💌、教学参考书,不能提供电子版的,可提供纸质版原件或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的复印件🧚🏼♀️。如为合著🧖,应注明本人实际承担部分,提交承担3万字及以上的编撰任务说明,其他合著者签名。
10. 如成果为外文论文🧢,需提供中文检索报告⬛️,并在检索报告上标出主送及报送编号。
11. 如成果为奖项,需提供奖项证书、内容说明。
12. 如成果为项目课题,需提供结项(题)证明🫑、结项(题)报告。
13. 如成果为专利,需提供专利证书、专利说明书。
14. 如成果为转化🦴,需提供上海高科技成果转化A级认定证明、内容说明👩🏿💼。
三、评议表填写注意事项🔬:
1.第 7-12页 “代表性论文、著作🆒、科研等成果评价”第一篇(项)至第三篇(项)填写顺序须与“学术技术能力登记表”主送材料前三项保持一致。
2. 第13-15页 请申报人填写页眉中的“学校”🚞、“申报对象姓名”👩🍼、“拟聘职务”。“编码”由评估院统一填写。
3. 由于材料送审经过的环节较多,在材料返回过程中,有遗失的可能性,请务必自留备份🪒。
注🔧:除从事公共基础课(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📷、公共外语💁🏿♂️、公共体育、计算机应用基础等),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,凡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🂠,应具备硕士学位;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,应具备博士学位;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,应具备硕士学位✤。